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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弥渡县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11237   【字体:

(202211月30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荣发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按照“创新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基本完成了企业清产核资,配齐了企业领导班子,建立了企业党组织,企业经营业务有序展开。全县国有企业致力于社会民生,服务于人民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企业的社会效益,全面助力了地方社会事业发展。

会议指出,全县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还存在企业实力需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资产归集需进一步提速、包袱矛盾需进一步化解等困难和问题。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精准企业定位,打破壁垒,松绑国有企业发展束缚。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切实打破只注重国有企业公益性而忽视经营性的错误认识,切实抓牢国有资产监管权,切实下放企业自主经营权,真正做到对国有企业的松绑放权。国有企业自身应牢固树立以生产和盈利为目标的立企宗旨,切实回归生产经营主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把准办企方向,不断壮大国有经济,真正回馈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

二、深化改革转型,搭建平台,筑牢国有企业发展基础。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健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授权经营体制,解决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问题和弊端。要切实兑现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承诺,实现资金实际注入到位;要合理处置和消化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真正把产权清晰、能够营利的资产授权给国有企业;要努力为国有企业创造和提供有盈利点的发展商机和经营平台,不断拓展经营创收渠道。国有企业要不断强化经营理念,务实开拓发展路子,积极探索既兼顾生产经营、又兼顾社会公益的民生产业,努力在“个体工商干不了、民营企业不愿干”的领域中开辟一条国有企业破冰、突围、求变之路,加快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三、强化运营管理,依规有序,提升国有企业管理绩效。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切实解决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及议事决策不科学等问题。破解县城建设路综合市场经营定向、资产盘活等困难问题,围绕解死结、找活路的工作思路,充分调研村社意见、考虑群众需求、综合县城功能区划、兼顾配套设施建设,使国有资产更好地保值增值。严格内控管理,加强企业资本金、利润分配管理,严格控制资本金借出,足额上缴国家利润和税金,加大对企业往来款项清理,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和完整。严格信息公开,搭建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存量、增量以及国有经济运行态势的动态掌握,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重视人才工作,外引内培,壮大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从民营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中的选人渠道,选拔真正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转变企业用工理念,对一些短期和临时性项目采取“聘人不养人”的办法,严把人员进口关,严格控制用人成本。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工资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调整好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出能进、以业绩论英雄的科学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增进社会共识,凝聚合力,助推国有企业长足发展。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积极支持服务好国有企业改革,特别在国有企业资产归集工作中,应进一步明晰资产划转政策、务实操作规程、简化业务程序,努力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协同破解资产归集的困难问题,切实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应充分履行行业主管职能,努力在国有企业承建的社会公益建设项目中发挥好资金争取、要素保障等作用,杜绝出现“权责倒置”“设限设卡”等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增进发展共识,全面服务好国有企业发展。

六、推进审查监督,纠偏正向,护航国有企业健康成长。县人民政府务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弥渡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定期报告国有企业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务必高度重视企业负债清偿工作,切实为企业减负解困,消除企业失信、破产等风险隐患;务必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严格国有企业收支核算,确保财政收入“颗粒归仓”。国有企业务必全面落实审计部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务必认真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增强企业自身防范和处置风险的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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