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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10855   【字体:

(202211月30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荣发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总结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今后办理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上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质量“五定”要求,规范办理、真抓实办,尽最大努力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回应了代表的关切,同意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统筹协调、办理效果上还存在不足,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人大代表对全县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不仅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表达民意诉求的重要途径,更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仅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各方资源统筹整合力度,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

二、增强人大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更加突出县人民政府在建议办理中的主体主责作用,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对代表所提分管领域建议的领办责任、协调责任,提高办理层级、办理规格,牵头组织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提高解决率,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能力。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增强服务人大代表的能力,深入了解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目的及要求,听取人大代表内心的真实想法,认真仔细说明办理建议的时间表和方法措施,办理过程中必须杜绝未与人大代表见面就完成办复。对于因政策法规、项目资金争取、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因素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向人大代表仔细解释,充分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工作。承办单位要有计划的与各乡镇代表团加强沟通联系,宣传上级相关政策和基础设施项目投入方向,切实增强服务人大代表的能力。

四、优化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力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把“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落实办理责任,充分研究,做好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审核把关工作,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列为B建议的67件人大代表建议,2023年继续督促办理落实。要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让人大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向上申报争取或需综合统筹长期办理的,要建立台账持续发力,使计划尽早实施。要不断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对已列入项目规划或工作计划,正在争取或协调的建议,是否继续在办、是否能办、办理结果如何等要持续跟踪督办。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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