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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 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 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9416   【字体:

(20229月30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白国民代表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总结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今后办理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上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做到了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逐件研究分析,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解决了部分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过程中,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统筹协调、办理效果上还存在不足,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再重视

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力,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以及办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平衡性等方面深入分析,从334建议中最终确定了10件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10重点督办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群众的期盼,关系着弥渡的经济社会发展。县人民政府要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高度出发,从实现“小河淌水·幸福弥渡”目标的需要角度出发,从权为民所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站位出发,进一步压实责任,察真情、出真招,下真功夫,特别是正在解决的4件重点督办件,要再深入研究,逐项分析,争取年内再解决一部分,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领办督办要再加强

问题要解决,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挂帅出征。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更加突出县人民政府在建议办理中的主体主责作用,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分管领域代表建议办理的领办责任、协调责任,特别是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领办责任、协调责任,提高办理层级、办理规格,牵头组织分管领域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特别是重点督办建议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项目资金整合、各方资源的综合,狠抓落实,办出实效,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办理结果要再见效

县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是衡量县人民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重点督办建议,以及其他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协调多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统筹,在准确了解人大代表建议初衷的基础上,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以办好重点督办建议为标杆,发挥示范效应。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是否取得实效,首先就是要看解决率,县人民政府要层层传递压力,整合项目资金,综合各方资源,搞好横向纵向统筹,在今后两个月持续发力,通过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带动334建议整体办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办理效果由“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不断提升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有效带动其他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的提升。10件重点督办件要进一步提高解决率,334件建议的解决率要力争达到60%以上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视察报告,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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