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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关于“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10-08    浏览次数:18172   【字体:

根据《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调查组,自7月初以来,就“美丽县城”建设情况深入到“美丽县城”建设相关单位及项目施工现场,采取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县“美丽县城”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7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中和路和文笔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场、老城区主题街区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西河观和城隍庙古建筑修复、毗雄河城市段景观水闸工程、入城口规划等点位进行实地查看,下午召开汇报会,听取县人民政府“美丽县城”建设情况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视察代表在看、听、问的基础上进行发言讨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美丽县城”建设领导组,设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指挥部。编制了《弥渡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2019416日启动了21个建设指标、60个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96295.96万元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人民路、建设路、建宁路、政通街上段、太和街、锦屏街道路提升改造,彩云渡改造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青螺片区、姚芹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6个建设项目;完成了原太花乡政府、原弥城镇政府、原畜牧局、原经贸公司等单位的老旧小区(集资房),粮食小区、永华小区、河湾小区、姚芹村、新民村、天桥路北片等区域集中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2277户,老旧小区改造217923.93万平方米,启动13个小区、526户改造工程;基本完成文笔路、中和路改造,彩云路、政通街、人和路、老城区主体街区建设提升,城河分洪河、毗雄河污水收集管网,天桥营入城口土方工程等9个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抓紧启动中医院、同仁医院停车场建设,天桥营、弥川大道入城口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毗江路北段延长线建设,龙泉路、龙谷路建设,弥川大道、小河淌水大道人行道建设,县城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农贸市场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弱电电缆入地,规划展览馆,老花山、象山绿化提升工程等19个项目前期工作。

2020717日,县政府紧紧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依托弥渡深厚的历史文化、优越的山水环境和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坚持以“中国花灯之乡,世界民歌故里”为弥渡形象核心,打造提升“美丽县城”建设,召开创建“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城市“四城同创”工作推进会,汇集20多个县级部门的力量,下设多个工作组,实行集中统一到指挥部办公,开展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指挥部实行每月工作会议、每周工作例会、日常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障了“四城同创”工作分工明确、协调到位、整合有力,每项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人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视察组认为,“美丽县城”建设在县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组建了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机构,设立了庞大指挥部,组织协调上高位推进,项目资金充分整合,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好,部分条件已经达标,工作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责任不落实。虽然成立了领导组、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职责明确、分工细致。但有的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责任压不实,导致很多工作推进缓慢,甚至难以启动。

(二)两违处置及征用土地难度大。城中村道路及设施配套建设,多数已实施,但有欠账需消化;以毗江路为重点的两违处置及风貌整治需突破;很多硬性指标涉及的项目都需要征占土地和拆迁建(构)筑物,比如入城口改造建设,文笔路第一、三标段建设,龙泉路和龙谷路建设,停车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弥川大道及果河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公园建设等,这些项目土地问题不解决,工程无法推进。

(三)资金缺口大,需多方整合。“美丽县城”建设60个项目需要投入9.6亿元,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初步调查需投入5000万元左右,虽然两项工作指标重合较多,但每一项指标都需要具体的工程项目支撑,仅靠棚改、老旧小区专项债等上级专项资金支撑,远远解决不了项目资金缺口,而且有很多项目不能动用专项资金,比如,老城区主体街区提升、公园建设、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门店招牌改造、土地征占补助等,都需要多方筹集予以弥补。虽然“美丽县城”建设奖补资金有1亿元左右,但要待达标验收后才拨款。

(四)违章搭建,综合整治难。当前,小区楼顶、一楼与围墙空隙处等位置,有较多的私搭乱建,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整个小区的形象和环境。由于没有形成综合执法机制和清理整治意见,仅靠业主委员会宣传动员自行拆除,难度很大。按照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要求,凡是有彩钢瓦等私搭乱建的,一律不予验收,所以现在还有几十户由于私搭乱建未能通过验收。现在为了快速推进工作进度,集中实施的小区(片区)采取边改边清的原则开展工作,势必会造成改造后仍未清理私搭乱建的问题,导致集中改造的能通过验收,自行改造的验收通不过拿不到补助资金,产生新的矛盾。当前,以彩钢瓦为主的私搭乱建普遍存在,全部予以清理,困难非常大,需尽快明确彩钢瓦等私搭乱建整治清理方案。

(五)宣传发动不充分,居民文明意识有待提升。“美丽县城”建设和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是一项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的大事,是我县脱贫攻坚之后的又一项重点工作。但现实情况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工期时限、政策等知晓甚少,网络、报刊、标语等宣传滞后,广泛动员和宣传群众的氛围不浓。加之目前居民的市政设施保护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与创建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在建设的同时,必须认真研究探索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真正做到通过创建,县城面貌大变样、居民爱城护城意识大提升。

三、意见和建议

视察组认为,“四城同创”是当前我县必须扎实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要认真对照省政府的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准发力、创出弥渡特色,显弥渡深厚的文化内涵。要深入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及县委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周密规划,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四城同创”顺利推进,必须像脱贫攻坚一样加强“四城同创”组织领导,由县领导统一指挥,集中办公,整体推进,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在领导组和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弥城镇、社区相互配合,同向发力,高效推动工作。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落实、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美丽县城”建没涉及内容多,资金需求大,省政府奖补资金有限,要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只有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积极向省州请示汇报,争取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两污项目、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资金支持,最大限度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二是加大债券争取力度,精心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和金融部门主动对接,筹集资金;三是盘活城市存量资源和资产,有收益的城市配套设施例如城市停车场、农贸市场改造等项目通过市场化运行,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四是适当举债贷款,对不能用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通过适当数额的贷款推进,待“美丽县城”建设奖补资金到位后偿还;五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做好规划设计,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监理制,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规范工程量变更,有效控制项目投资,加强项目结算和项目审计工作,做到快速完工及时结算审计。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实时进行资金调度,按施工合同拨付资金,保障工程进度。

(三)加强城市管理,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针对未批先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城市违法违规建筑,要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执法机制和清理整治意见,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乱象。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当地历史文化要素,结合当地建筑风格、元素和特点,由专业部门,结合风貌整治,制定出既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又能确保城乡风貌的方案。引导彩钢瓦等建材加工企业,生产加工色彩质量符合要求的型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奖罚政策措施,实行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巡视巡查,坚决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古建遗存保护修缮和毗雄河保护治理力度。做好县城内重要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提升县城文化内涵。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用深厚的历史文化形象,唤醒弥渡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奉献家乡,保护古文化,投身“美丽县城”建设的热情,以建设“美丽县城”为契机,把弥渡悠久的历史文化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加大弥渡母亲河—毗雄河的保护治理力度,着眼“美丽县城”建设,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段景观设计,以小河淌水意境理念,恢复天渡古桥、桃花古渡,科学建造毗雄河段水闸,让毗雄河成为弥渡又一道靓丽景观。

() 加强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城市繁荣。产业发展是城市开发建设和繁荣的重要支撑,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以吸引企业客商和方便群众为着眼点,必须综合考虑工业、市场、街区布局功能定位,做到城市开发一片繁荣一方经济。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美丽县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的标志性工程,要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融媒体等手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项目推介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宣传让每一位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县城”。

(七)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督查问效,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我县的政策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以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加大对“美丽县城”建设督查检查力度。对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落实、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要加大群众监督、党员监督、代表监督、委员监督、网络监督的力度,充分应用督查问效的指挥棒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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