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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债券资金及国企融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次数:12047   【字体:

2022530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债券资金及国企融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发行政府债券资金以来,我县新增债券资金依法安排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稳投资、补短板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平稳建设,置换债券资金严格安排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国企中的实体企业通过银行信贷投入项目建设,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国企发展。

会议指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还存在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推进迟缓和“重申报、轻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风险增加。国企融资资金使用还存在平台国企代政府融资,无实际经营业务,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收益低、风险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的问题。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使用绩效,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债券资金使用范围、预算、拨付、财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合规使用债券资金,并及时报送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要保障用于党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稳投资、补短板项目,不得用于竞争性领域。不能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出借和长期闲置的情况,保证债券资金及时足额还本付息。专项债券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收益要做到自求平衡、覆盖本息,所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遵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要求,严禁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项目。

二是强化专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协调配合、公开透明、强化运用原则的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专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将新增专项债券、存量专项债券、再融资专项债券以及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推进专项债券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专项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补齐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短板,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对国企融资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防范和化解国企债务风险及国企资本流失风险,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降低国企融资资金风险。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授权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国资监管体系,健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授权经营体制,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国企不得为政府变相融资,不能将自身负担的债务转移给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尽快实施市场化转型。建立国企债务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风险化解等工作机制,紧盯重点企业和高风险债务,加强资金管控和措施保障。

二是完善国企融资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综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责问责机制。审计部门要对国企开展经常性、全覆盖审计,每3年至少审计1次,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至少开展1次。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实行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国企严禁为无产权关系企业、自然人、法人单位提供借款、担保。严禁假借经营活动名义或通过贸易、代理业务及预付款等形式提供借款或对外拆借资金。全面落实对外借款资金安全及反担保措施,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严控对所属子企业的借款及担保。对8家国企融资资金的使用现状、是否能够还本付息、是否有呆坏帐风险进行逐笔分析研判。对于特定用途的企业融资资金,例如县国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向农发行贷款17678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应建立时间表,倒排期限催收清债。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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