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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次数:3809   【字体:

(2017年5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既敢于揭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大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审计工作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并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通过对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发现有少数乡镇、部门仍存在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相互串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大额使用现金、乱收费、会计核算不规范、工程超计划投资、村委会(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队伍和财会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硬件建设,提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队伍素质,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大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财经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力度;及时通报县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二要全面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审计部门要努力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全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要以揭示问题为主线,重点审计有财政资金分配权、行政审批权、使用资金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注重财政收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要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关注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支出结构和使用效果,严查账外资金、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等行为,积极有效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政府性投资审计,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安全。要逐步壮大审计力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投资审计工作,做到投资项目审计的全覆盖;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建设资金,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检查整改力度。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逐一认真整改落实。尤其要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现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

        五要重视和研究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相互串用的现象突出,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还有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的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项目争取、实施的工作积极性,要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从根源上着力解决好工作经费挤占项目资金和项目经费相互串用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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