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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9-29    浏览次数:5007   【字体:

2023年9月28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总结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今后办理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上看,县人民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克服困难、积极作为,把建议重点督办件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与贯彻落实十三届县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力、与代表面商主动诚恳,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重点督办件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够,认识办理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力度不断递减;协调统筹不够、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

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办理好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代表一个区域的群众发声,代表建议反映的是民声民愿,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助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是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当家作主制度贯彻好、落实好,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践行人民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就是服务群众就是关心群众安危冷暖,要从政治高度看待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办理好代表建议

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第一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法定责任和应有之义,是政府与人民群众增进感情、立信树威,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纳良言、汇民智、理思路、促发展的重要载体。承办单位要以重任在肩的使命担当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与代表面商时要用真心用真情,到代表身边到群众身边,认真耐心倾听,真正了解群众疾苦;在解决问题上要下真功夫,对代表集中反映或多年反映的“老大难”问题,要“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想尽千方百计,集中各方力量,逐一突破逐一解决,将问题一个一个分析透彻、任务一个一个明晰到位、责任一个一个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时间倒逼进度,限时解决问题,形成办理成效;对涉及全县宏观方面和需要多个单位配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成立专班协调组织相关单位会办解决。

三、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动好建议办理

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解决问题、见到成效、群众满意,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或者解决不彻底的问题,要与代表再沟通,真正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要再分析,把问题搞清楚、想明白,找准解决的思路和方法;要再用力,出实招、举实措、尽全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通过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用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助推发展。

四、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督办好建议办理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落实好对分管领域的建议重点督办件的领办责任、督查责任,牵头组织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承办单位狠抓落实,办出实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督促落实承办股室和经办人员办理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向上申报争取或需综合统筹长期持续办理的,要建立台账不断持续关注持续发力,使计划尽早实施。政府督查室要持续做好建议办理的督查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督办不停止力度不减退,最终促使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视察报告,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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