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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9-29    浏览次数:4902   【字体:

2023年9月28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队伍建设和加大管控力度等举措,有力维护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有所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隐患整改持续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逐年向好。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一致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全县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存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突出、超限超载和非标电动车的管治亟待加强、相关部门联动仍有差距、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

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县人民政府要以“八五”普法为契机,认真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计划,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不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运输企业、驾驶员和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把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让学生“小手牵大手”影响和促进身边人遵守交通法规,推动形成全民共管共建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全面统筹谋划,不断改善通行条件

县人民政府一要完善基础设施,坚持建管并重。要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等设备。城市和乡村道路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二要及时摸排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控力度,结合“五小工程”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在全方位、全覆盖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台账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整治到位。要高度重视弥城三幼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想方设法消除学生出行安全隐患;三要着力解决农村边远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及时发放农村客运补贴,充分调动农村客运驾驶员的积极性。对不合格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重点打击,让非法营运无处遁形。积极鼓励吸引更多有资质的车和人准入农村客运市场,扩大营运规模,增加合规客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缓解学生乘车难的问题,从根本上逐步缓解边远山区运力不足,方便群众出行。

三、强化综合整治,全力保障交通安全

县人民政府要持续加强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要积极协调争取尽快建设超限超载检查站,进一步提升科技监管、执法水平。全面加强运输企业管理,定期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渣土车运输管理,加强砂石泼洒整治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形成严查严管严纠的高压态势。要积极探寻超标电动车整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交通安全与方便出行的关系,对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电动车予以规范整治,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到实处。

四、压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

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在道路通行条件、车辆管理、企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和常态化联合整治机制,逐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执法部门联勤联动,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系统治理的现代道路交通治理工作格局。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加大交通科技管控设施投入力度,妥善解决交通执法力量不足、上路行驶拖拉机监管难等问题。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和研讨疑难问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沟通与协调等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把教育、服务、引导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教育引导与执法处罚并重,有效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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