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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8415   【字体:

(2021年11月28日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8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荣发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弥渡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较好地履行了国有资源资产管理职能,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二是资产底数不够清晰;三是管理运营还需强化;四是经营绩效有待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县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应予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完善资产报告工作。县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弥渡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进一步突出报告重点,提高报告质量,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国有资产报告机制。

二要强化管理,切实摸清资产底数。加快发展集团公司组建,充分发挥发展集团公司在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统计,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内部管理和维护责任主体,杜绝有物无账和有账无物的情况发生。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摸清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提高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资产管理由静态向动态、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实现资产底数真实、准确。

三要健全机制,强化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理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和从属关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素质,实现管理能力、管理权限、管理责任的对等匹配。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构,加强财会监督和国有资产评估监督。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建设,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好监管责任。按照真实、合法、效益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审计结果运用。

四要防范风险,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严防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债务风险,不断提升经营效益。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结合单位履职需要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水平,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五要突出重点,高度重视民生关切。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集约节约原则,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腾退整合工作进度,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绩效。对于县供排水服务中心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国有资产,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营管理,提供惠民利民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红利。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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