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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护“苗”成长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次数:4536   【字体:

为全面了解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弥渡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5月27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弥渡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法规,聚焦“六大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到弥城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弥城镇维尼网咖、文笔社区、弥渡一中等地,通过现场查看、现场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就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大保护”开展讨论,针对日常了解掌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振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增强责任和担当,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强化统筹联动和工作协同,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畅通的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三要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联动,持续开展普法健康教育,强化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聚焦社会共治,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不良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护航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四要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关爱保护格局。要强化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护,对留守、困境和残疾未成年人群体按不同类型分类分级管理,全力关爱扶持弱势群体,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要注重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学礼,副主任李开运、陈永、史建嫦、夏俊参加执法检查,副县长自永康、苏建军陪同。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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