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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看立法中的民生考量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5391   【字体: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以主题教育之笔写好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立法答卷

 

弥渡不仅是世界名曲《小河淌水》的故乡,还是中国民间花灯文化艺术之乡和全国文化先进县,弥渡民歌、花灯戏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姐》《绣荷包》《弥渡山歌》等曲目蜚声海内外。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始终践行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履职的人大工作初心,持续关注民生改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努力推进民生问题解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从2023年3月起,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对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开展弥渡民歌传承保护立法前期准备,为打造弥渡高质量发展高地注入“法治力量”。

人大主导立法并不意味着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唱独角戏”。在起草准备时,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践中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排出时间表,扎实稳步推进,确保立法高质量。在起草阶段,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务实管用、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原则,通过大量的实践基础、调研论证、经验共识为决定(草案)起草搭桥铺路。充分运用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将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立法征求意见发送密祉永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老干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商议会、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形式,不怕红脸,不怕争论,通过充分的碰撞、交流和研讨,逐步找到思想共同点和利益交集点,不少“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被充分吸纳,成为《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草案)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切实体现。在决定(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基于对“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民生考量,决定(草案)明确保护和传承的具体措施,“小、快、灵”的立法方式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弥渡民歌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确保《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目前,《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二审已经大理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后公布实施,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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