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助力人大机关民族工作提质增效
——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考
◎史建嫦
民族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团结进步是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认识肩负的民族工作使命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自身实际,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行权,突出发挥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自觉围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机关工作、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引领工作。加大组织领导,按照全县各个阶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充实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融入到机关党的建设、监督工作、乡村振兴、综治维稳等工作之中,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创建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大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每周一职工学习例会、每月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共识、扩大共识,进一步铸牢全体干部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注重防范化解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安全隐患,严格机关“一刊一网一号”审核把关,在做好风险分析的同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依法履职行权,助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弥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全县工作中心,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切实维护好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强化专项监督,坚持把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教育卫生、民生资金项目等专项工作报告,并采用“三问一评”等监督方式,对城市建设、文旅项目、工业发展等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民族政策落地落实、民族地方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强化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超前谋划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监督的重点议题。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找准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组织弥渡县选举产生的第十五届州人大代表对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开展视察,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助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进一步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用好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动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切实发挥代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示范引领和服务群众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家、站、室”的作用,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大意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于每一名人大代表心中。发挥基层一线人大代表的领头雁作用,发挥少数民族代表熟悉当地情况,体察本民族群众情感的优势,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维护民族团结的纽带,大力倡导民族文化文明新风,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关爱妇儿、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推进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遍地开花。
助力乡村振兴,为挂钩帮扶地区发展倾情努力。多年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挂钩帮扶弥渡县牛街彝族乡保邑、梅红两个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机关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按照挂钩工作要求和部署,抽调精兵强将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常委会领导和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深入驻村实地调研指导,积极为挂钩村协调项目和资金,大力支持挂钩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赢得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具体到点、落实到人;压实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项目谋划、实施。引导脱贫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产业;压实帮扶干部责任,贫困户脱贫后坚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的沟通与联络,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最新动态,帮助解决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巩固拓展成果,有序推进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驻村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户施策制定针对性帮扶做好稳岗就业帮扶。定期参与开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务工情况监测,摸清就业需求,实施就业信息动态监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就业帮扶。持续做好教育帮扶,“六一”儿童节和教师节期间,对梅红、保邑完小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走访慰问及对挂钩村残疾人进行慰问。协助村“两委”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不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助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和改善民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族团结政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不够深入。二是监督和服务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人大机关共建合力还有待加强。为此,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笔者认为,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着力。
一是持续加大学习力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机关党的建设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形式多样宣传践行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到知行合一。要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心中、植根于全体干部职工脑海。
二是持续紧扣民族工作主线,选准年度监督重点。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各个方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开拓思路、拓展视野、超前谋划、精准选题、强化监督。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作为重点,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生态文明、人居环境等确定好年度监督重点,采取审议、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多维度开展监督,特别要对边远地区的基础设施、民生服务和保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做好民生细节工作,促进全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要加强对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得到有效落实、惠及于民。
三是持续高位推动,不断提升人大民族工作质量和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重视程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筹好机关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一盘棋,做到民族工作与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齐头并进。要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一刊一网一号”等媒体平台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进行常态化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规的阐释和答疑解惑工作,提高广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搭建和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发挥好人大代表履职作用,更好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环境氛围,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要通力合作、共同参与,整合资源、创新方式载体,在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等活动,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形成推进“七进”创建活动的持久动力。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汇聚各方力量,指导帮扶好牛街乡挂钩村委会,推动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作者系弥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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