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调查研究要做到情况清问题准建议实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5531   【字体:

调查研究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目的是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从法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处理日常重要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调查研究是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是人大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人大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保障。正是因为调查研究在人大履职中的极端重要性,国家法律把调查研究明确为人大的履职方式。监督法明确赋予人大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代表法规定了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方式。把调查研究上升为履职方式和监督方式,体现了对人大调查研究的高度重视和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如果调查研究浮于表面,情况不清,问题不准,建议不实,一方面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调研,最后却不能产生任何实际效果,不能达到依法履职、正确履职、有效履职的目的,调查研究变成了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如果提出的建议、对策与实际严重脱节,贯彻执行后产生负面效果,甚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根据党纪处分条例,是要给予处分的。

找到“病灶”、研究“药方”、制造“解药”,这是调查研究的使命所在。笔者认为,调查研究工作要按照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反映民意的原则,紧扣“情况清、问题准、建议实”的要求来开展。

第一,情况清,这是调查研究的基本要求。把情况“摸实”就是要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揭示事物的客观规律。“摸清情况”关键在于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避免教条主义,反对经验主义。真实情况永远在第一线、最基层,在发展面临新机遇、新任务、新阶段、新要求、新环境的情况下,要掌握真实、清晰、全面、有时效的情况,只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多角度了解实际情况、多维度比较掌握全貌、多站位体会不同感受,才能透过纷繁芜杂的现象,了解事情的真相、底层的逻辑、发展的规律。要“跋山涉水”,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把情况摸清摸透,把数据搞准搞实。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嫌贫爱富,更不能以偏概全、囫囵吞枣、人云亦云。

第二,问题准,这是调查研究的核心要义。调查研究重在发现问题、找准问题。问题找得准,症结才能指得明,对策建议才能有针对性,才能提得实。“找准问题”关键在于坚持针对性、系统性的工作方式,坚持公正、清廉的工作作风,透过现象发现本质问题。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的综合分析,把零散的认识系统化,把粗浅的结论深刻化,直至抓准问题的本质规律,真正研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通过研究分析典型现象和问题,由个别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进行一番交换、比较、反复,得出具有普遍规律性的认知,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要直面矛盾,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一方面要有针对性、系统全面地总结实际情况,围绕群众最难、最烦、最盼的紧迫问题,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对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原则性,树牢群众意识,坚持为民初心,敢于“红脸出汗”,敢于正视差距和不足,才能发现违背规律、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制约速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眼睛往下看,脚步往下迈,与群众心贴心、面贴面,把问题找准找真,把关系探细探全。切忌拈轻怕重、避重就轻、畏难苟安,更不能视而不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第三,建议实,这是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调查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出对策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进展。研究成熟的调研成果,要及时上升为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而不能坐而论道、“光开花不结果”、纸上谈兵。“建议实”就是所提建议要合法合规,符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能推进工作。把建议提实,关键在于坚定为民初心,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从实际情况出发,“标本兼治”,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对标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把实施效果看透看清。切忌闭门造车、异想天开、纸上谈兵、违反政策,更不能空喊口号、大而化之、只唯上不唯实。

(作者  陈良海|系弥渡县人大社建委主任委员)

分享到: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