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学思用贯通 知信行合一 切实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次数:7158   【字体:

今年6月上旬,在结束了为期两年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驻牛街乡梅红村工作后,我回到了单位。因工作需要,离开了县人大法监委,转岗到人大信访室从事信访工作。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一文的研学,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谈两点体会。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的重要窗口,更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四个机关”职能,充分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重要渠道和抓手,还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纽带。总书记在《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一文中,从“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变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练就过硬本领”“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六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和明确要求。其中,在谈到信访问题时,总书记殷切的指出:“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现在,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元、群众诉求更加多样、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群众问题很多是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有的是正在发生的现实问题,大多非常棘手。不管怎么难,我们都要想方设法去化解,不能躲着、拖着。当干部就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上访群众有什么好怕的?我在正定工作时就常常把桌子往大街上一摆,坐在那里听取群众意见,解决了很多上访问题,也真实了解了民情民意。我在宁德工作时推动建立了地、县、乡三级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把领导下访日变成群众服务日。此后,我在每一个地方任职都坚持这样做。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可以消气,也可以通气,关键是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总书记的上述要求和信访实例,对我们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定要认真加以消化吸收。

二、学习信访法规政策,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

作为一名曾经长期从事过党委政府部门工作和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从事过人大法监委业务工作的老同志,过去的已然成为历史,面对组织安排的信访工作的新岗位新业务,自己要以一名“老兵新战士”的姿态和心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敢以斗争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继续保持“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的昂扬姿态,扎实有效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练就“看家本领”。深入系统全面学习“一条例”“一办法”(即20222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条例》。2022825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修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信访工作办法》)。《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共六章50条。其中,“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等专章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工作指南,也是办理信访工作业务流程的“工具箱”,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办法》则立足人大信访工作实际,对《条例》作了细化处理,是人大信访工作的“施工图”。

二要精准施策,发挥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日常具体处理信访件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执行《条例》和《办法》,对信访件认真甑别、精准分类、妥善处置。根据地党委、政府、人大及其他机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属于人大系统职权范围的,转送、交办有权单位办理,对不属于人大系统职权范围的,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的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检举控告类事项,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类事项,由有权机关办理回复;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由有权机关办理。对已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件,及时与办理机关进行沟通交流,做好跟踪督办后续工作,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李汶洪|系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

分享到: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