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学习《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学礼参加学习并作要求,副主任段尚勤、李开运、陈永、史建嫦及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于2019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是云南省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是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对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不断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自学,以工作实效体现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和社科普及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实质内容,着力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二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弥渡人大“一刊一网一号”宣传平台,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条例》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监督,确保实效。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全县“八五”普法工作,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监督,确保《条例》在全县范围内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邹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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