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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念好“精、严、实”三字诀 推动人大会议提质增效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次数:4641   【字体:

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最主要载体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实现方式,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水平和权威。近年来,云南省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把办好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念好“精、严、实”三字诀,从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闭环式提升会议质效,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前做好“精”字

确保会议高标准筹备

做好会前准备是确保优质高效开好会议的基础和前提。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了《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程序》,规范会务工作,以制度保障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有序、高效召开。每次会议前,都能够从细微处入手,力求每项工作精益求精,确保会前准备精准、全面、充分。

一是会前选题做“精”。每年年初都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利用征求意见函、微信群、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重点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一府一委两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人大代表意见,及时召开主任会议科学研判,从广泛议题中选重选精,确保每个议题紧扣发展、聚焦民生、体现民意。

二是会前调研做“精”。议题调研越深,会议审得越“深”、议得越“透”。会议召开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室就会议议题拟定工作方案,报主任会议同意后,由分管副主任带队、有关委室人员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进行深入调研,调研前向调研组成员和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印发调研工作方案,对调研组成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调研人员业务能力。调研中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措施,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走访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精确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对所议议题情况清、根底明、问题准,让审议发言有理有据,说得准确、讲得到位、提到点子上。

三是会前准备做“精”。主任会议召开3日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室就会议有关议题,按程序报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将形成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方案、审查结果报告、调研报告(讨论稿)、视察报告(讨论稿)、执法检查报告(讨论稿)、决议(初稿)、决定(初稿)、审议意见(初稿)等送办公室统一排版提交主任会议审核。主任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工委室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会议材料认真校核,在按程序报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形成审查结果报告、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决议(讨论稿)、决定(讨论稿)、审议意见(讨论稿)等,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3日前送至办公室。办公室会同有关专工委室分工协作、沟通衔接,起草人大常委会会议通知,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程和会议文件材料的报送要求等事项,通知“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及时催报会议各项报告和材料;通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参会准备并送达相关会议资料。会议召开前1天在微信群里再次提醒通知。办公室提前2天确定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和分组会议召集人,会场布置、文件材料会议系统录入和会议主持稿等工作均提前做好准备,做到每个细节精确到人、事无巨细。

会中把握“严”字

确保会议高质量举行

会议期间,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严格会议程序、严肃会议纪律、严把会议质量,以严的要求保证会议质量。

一是参会人员管理从严。制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制度,实行签到管理,严格保证会议出席率,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自觉;加强列席人员管理,举行会议时,“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专工委室领导列席,根据需要,通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列席,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邀请公民旁听。为明晰会场人员管理,重点推行会场条块分布,根据出席、列席人员类别,合理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不断提升会议服务水平。

二是分组会议从严。会议分组审议集中在“审”、突出在“议”。县人大常委会创新采取“分组审议+专题询问”形式,根据审议议题需要,对一些群众关切、专业性较强的议题,会前从行业特点中选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重点发言,联系委室作情况说明,起到抛砖引玉、相互启发、活跃气氛的作用。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增加面对面询问环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当面询问,与议题有关的单位指派熟悉工作情况、能够代表本单位准确回答问题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现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取得了较好的审议效果。

三是会议表决从严。表决是代表对监督审议事项、人事任免议案、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草案的法定行为,最能够体现人大代表的重要权利。县人大常委会一般采取举手或者投票形式表决。表决人事相关事项一般采用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如电子表决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其他事项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2022年对电子表决系统升级改造后,电子表决使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加快了会议决策科学优化、民主决策信息化步伐。

会后力求“实”字

确保会议高效能落实

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重在督办,旨在落实。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敢于碰硬、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事项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

一是新闻宣传求实。及时通过微弥渡、弥渡广播电视台、弥渡人大微信公众号、弥渡人大网站、弥渡人大杂志等形式对会议进行新闻报道,对人事任免、决定、公告等以专栏方式向全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宣传人大工作,讲好人大故事。

二是审议意见求实。闭会后,有关专工委室协同办公室认真整理审议意见,按行文程序报审后,7个工作日内以县人大常委会文件印发至相关单位研究落实,并抄报县委参考。注重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推行审议意见清单制,启动销号管理,有关部门收到审议意见后要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推进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三是会议回头看”求实。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专工委室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采取“回头看”形式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对每一项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提出初评意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反馈,并通过人大宣传平台向人大代表和社会进行公开。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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