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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大局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次数:4465   【字体:

2023年,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把依法用权、为民用权作为基本准则,履职尽责不懈怠、求真务实勇担当,以科学民主的决定、风清气正的任免,凝聚团结干事的奋斗合力。

坚持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定科学规范。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依法按程序通过会议集体行使职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将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和高水平的决定体现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先后作出了关于对《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弥渡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等。

坚持党管干部,人事任免风清气正。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按照提请议案、资格审查、法律考试、听取说明、无记名按键表决、任职发言、宪法宣誓和递交履职保证书等程序,规范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高标准的任免凝聚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奋斗合力。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次,免职20人次,接受辞职9人次。加强任后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的述职报告,进一步增强了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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