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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嫦到红岩镇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6316   【字体:

53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建嫦带队到红岩镇督察2023年弥渡县河(湖)长制工作和林长制工作。

督察组一行先后前往大坝水库、巴冲箐水库、章岗大海、横沟河、王家箐河和进山卡点、站所等点位实地查看,听取了红岩镇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并对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台账、资料进行检查。

督察组强调,要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名有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督察组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常态化;二是压实责任,各级河(湖)长、林长要严格履行职责职能;三是突出重点,按季节、河段等因素划分,对河(湖)、森林进行系统治理;四是以案为鉴,汲取猫猫箐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教训,在其位谋其政,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夯实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墙”;五是规范档案,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做好记录,并及时归档。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李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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