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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及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会议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7481   【字体:

10月13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及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大理州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酒殇》,并对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相关纪法规制进行解读,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承诺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阳学礼出席会议并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段尚勤、李开运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大理州委在国庆收假的第一天召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充分体现了州委对整治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的决心和态度,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州委会议精神与相关要求上来,要坚决守住不发生因饮酒导致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酒后失德失范问题。

会议强调,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问题绝不是小事小节,也不是简单的违纪违法问题,折射出的是干部的作风和素质,根源是纪法观念淡薄。整治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行为事关党委政府公信力,事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党员队伍的形象。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警醒。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以案为鉴、揽镜自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从思想源头上促警醒、抓整改,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坚决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严格执行。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法纪规制,心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各项法纪规制;三是要监督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工作学习生活中要相互监督、相互帮助,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学好身边人、做好当下事”活动,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在工作作风上来一次大转变,在工作效能上来一次大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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