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负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预算的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意见报告;
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议案;
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县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告;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供调查报告;
审查计划和预算调整草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告;
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意见;
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调查报告;
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财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经济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告;
办理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工作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负责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财经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受理涉及本委职权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反映事项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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