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弥渡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世伟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9月26日决定:
张晓阳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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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学祥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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