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经弥渡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世伟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决定:
李 俊 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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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晓阳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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