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08:3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对弥渡县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三问一评”年末问结果工作,并对所列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审议弥渡县人民政府、弥渡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3.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弥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报告人;
6.审议通过《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讨论稿)》;
7.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8.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草案);
9.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将会议议程(草案)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决定将会议日程(草案)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决;
11.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12.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台就坐人员名单(草案);
13.表决人事相关事项。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马联生、奎凤美,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人民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弥城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1名领导;德苴乡人大主席李剑,新街镇联系人大工作党委委员叶志。请弥城、红岩、寅街、密祉四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知本乡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请弥城、红岩、寅街、密祉四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通知各乡镇县人大代表按时列席会议,并于1月9日15:00前反馈列席代表参会和住宿情况,请各县级参会单位于1月9日15: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燕燕。
(二)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月9日15:00前按相关要求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2年城市建设主要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75份(纸质材料)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传邹荣梅电子政务网邮箱。联系人及电话:邹荣梅。
(三)请全体参会人员规范着装(白色衬衣,深色外套,深色裤子),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1名记者,全程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四)请全体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五)请所有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会议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包括发言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