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一)组织学习;
(二)通过《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三)通过《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全县文化旅游发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实施方案》;
(四)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人大法监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马联生、奎凤美,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人民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和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主要领导;请弥城、红岩、新街、密祉四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知本乡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请弥城、红岩、新街、密祉四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通知各乡镇县人大代表按时列席会议,并于3月23日16:00前反馈列席代表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各县级参会单位于3月23日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沐育宁,8161605(传真)。
(二)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于3月24日08:30前将纸质会议材料送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电子版请传邹荣梅电子政务网邮箱;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1名记者,全程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邹荣梅。
(三)请全体参会人员规范着装(白色衬衣,深色外套,深色裤子),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签到,自觉遵守《大理州会风会纪“十严禁”》规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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