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15: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审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审议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马联生、奎凤美,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人民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县财政局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德苴乡人大主席、新街镇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委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知本乡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于12月29日17:00前反馈参会情况,请各县级参会单位于12月29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燕燕。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规范着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1名记者,全程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三)请全体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会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按规范佩戴口罩。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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