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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决议

2021731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731听取和审议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会议认为,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利用政府少量资金撬动社会大量资金投资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必将造福弥渡广大人民群众。该项目符合中央和省、州相关要求,是国家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项目,并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会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研究通过,纳入了20212023年度中期财政规划。

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县人民政府将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决定批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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