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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确定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731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依法对弥渡县8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作出如下决定:

红岩镇80  新街镇81  弥城镇104  寅街镇77  

苴力镇62  密祉镇56  德苴乡64   牛街彝族乡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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