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人员变动情况
弥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的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01-16    浏览次数:3227   【字体:

(2017年1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89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12月1日至12月13日全县90个选区,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政党或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提名的417名初步代表候选人和经广大选民酝酿、讨论、协商、依法确定276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础上,各选区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12月20日,全县90个选区共选举产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6名,预留代表名额3名。在186名代表中,男性代表130名,占69.9%;妇女代表56名,占30.1%;党员代表136名,占73.1%;共青团员代表2名,占1.1%;非中共党员代表48名,占25.8%;少数民族代表24名,占12.9%;连选连任代表75名,占40.3%;代表平均年龄43岁。年龄结构:35岁以下34人,占18.3%;36-55岁146人,占78.5%;56岁以上6人,占3.2%。文化结构:大学本科以上60人,占32.3%;大专学历18人,占9.7%;中专、高中50人,占26.9%;初中以下58人,占31.1%。职业结构:干部51人,占27.4%;居民126人,占67.7%;专业技术人员7人,占3.8%;企业负责人1人,占0.55%;侨界1人,占0.55%。

2017年1月17 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法对186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186名代表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186名代表在各选区得赞成票均超过法律规定的过半数,代表资格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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