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茶文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今后办理工作的努力方向。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并同意提交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认真负责,明确责任,深入调查,突出办复重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提高办复质量,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向代表说明原因,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会议充分肯定办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办理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解决率不高。二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不足,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不准。三是联系人大代表的能力有待提升。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意见办理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
人大代表对全县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不仅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表达民意诉求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仅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办理工作。切实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二、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识,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新理念中也作出重要论述:“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就必须尊重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把人民民主当成社会主义的生命,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支撑作用。”这些规定和论述,充分说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进一步熟悉人大履职行权程序,习惯人大监督,习惯人民代表的监督,切实从内心升华对人大工作的认识。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意识,在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健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落实办理责任,充分研究,做好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审核把关工作,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要牢记责任使命,耐心细致地办理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尽最大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同时,继续抓好“回头看”制度,属于B类件的人大代表建议,2018年继续办理落实。
三、增强联系人大代表的能力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与代表深入细致沟通联系的意识,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目的及要求,全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内心的真实想法,认真仔细说明办理建议的时间表和方法措施,办理过程中杜绝未与代表见面就完成办复的现象发生。对因政策法规、项目资金争取、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因素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向人大代表仔细解释,消除人大代表心中的疑虑,充分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有计划的与各个代表团加强沟通联系,宣传上级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投入方向,拉近与人大代表的距离,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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