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意见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表工作 > 代表意见
弥 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12078   【字体:

——2018112日在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建议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65件。综合来看,这些建议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经济建设主题,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代表们十分关注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任务,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的大事多、实事多,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代表们对环保、交通、规划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非常关注,紧紧围绕县域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城建城管类建议占比较高;三是突出关注民生,代表们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高度关注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来源。

一年来,各承办单位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负责,相互配合,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落实办理制度,以对代表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过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265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满意率100%。所提问题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134件,占50.6%;正在解决的79件,占29.8%;无法解决的52件,占19.6%

二、办理情况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134件。各个承办单位努力将办理过程转化为政府为民办实事、推进工作落实的过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能够解决的,各承办单位都抓紧研究予以解决;所提问题能够采纳吸收的,各承办单位都积极纳入到具体的工作举措之中。如:第22号王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小水库的管理和使用的建议》,水库的管理和使用就是要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我县的四个国有水库由水务局管理使用,承包期满后,不再向外出租养鱼,改善水质,用于农业灌溉;其他水库按属地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管理,根据管理职权,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建立健全水库管理办法,让水库发挥应有的效益。第106号张健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三委和村民小组干部补贴待遇,分层次、分级别购买五险一金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村组干部待遇问题,20178月经县委研究同意,印发了《弥渡县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弥党办发〔201786号),该方案对村三委和村民小组干部的待遇作了调整,2018年起,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400元,副书记、副主任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300元;坝区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100元,副书记、副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1950元;山区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200元,副书记、副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050元;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20元,“一肩挑”的补贴提高50元。行政村(社区)干部按工资比例核算补助购买工伤生育保险,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购买养老保险,列入县财政预算。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村(社区)干部离任生活补助。第131号赵艳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营养餐严重浪费亟待解决的建议》,目前我县正在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县教育局已鼓励支持学校调整供餐食品和口味,转变供餐模式,同时督促学校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并加以宣传引导。第155号张红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新建停车场及规范停车行为的建议》,根据县城统一规划,县住建局近期将新建6个公共停车场,分别是原滇西蔬菜批发市场、中心幼儿园东侧、城西、建设路、粮食市场、棚户区,新增停车位2182个;远期将新建8个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288个。这些停车场、停车位将在五年内逐步分批次建成以满足县城停车需求。同时城市管理职责部门将加强对城区重点区域、路段的常态性综合整治,以缓解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第253号赵世禄代表提出的《关于临时聘用教师以应对学校女教师生二胎对教学工作影响的建议》。根据省州规定,从20151231日起,教育系统不再使用临聘教师。对于建议反映情况,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教师编制作了适当调整,同时,学校在安排教师课程时,尽早落实请产假的教师人数并报中心校,中心校在安排学年各校教师时综合考虑,统筹协调安排。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79件。这部分建议大都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相关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已列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解决。涉及道路交通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内容的建议,虽然符合社会发展长远目标,但由于资金投入较大,而我县财力有限,需要项目支撑,或者需有管理权限的上级部门同意才能实施,这些建议已列入承办单位工作规划并争取早日实施。如:第28号刘秀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桂花箐片区饮水工程实施的建议》,该建议符合当地实际,已列入弥渡县水系连通工程规划,县水务局正在优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密祉镇、苴力镇苴力和先锋两个村委会及寅街镇的饮水困难问题。第66号年政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红岩果河路与320国道交叉路口改建为环形路的建议》。对于该路段,县交运局当初也考虑用环岛形式,但该形式受平面地形限制达不到弯道半径要求,且320国道与九顶山连接线在平交区域有一定纵坡,环形反而造成安全隐患。针对现存交通安全隐患,已协同交警部门安装红绿灯,并计划优化绿化面,加宽320国道宽度,改善行车视野,方案批准、资金到位即可实施,目前正在争取。

(三)所提问题暂无法解决的52件。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现阶段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涉及小的水利、交通设施的建设和修理、村级人员的养老、资金、人事机构、土地执法等内容的建议,由于不符合当前政策、受县财力限制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承办单位无法解决或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只能向代表解释说明,求得代表的理解。如:第244号李丽中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马鞍村委会河西挡墙建设的建议》,经县国土局对弥渡县2015年度、2016年度省州地质灾害防治申报项目进行清理,马鞍村委会范围内,2015年度申报了一个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16年度申报了一个州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省、州级专家组实地考察,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暂时达不到立项条件,只能加强监测,只有等合适的机会,再争取立项治理。第6号邹开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理卫村委会36个小库塘治理的建议》。理卫村委会的36个小库塘承担着部分灌溉任务,但由于建设时间早,年久失修,目前存在渗漏、坝埂倒塌现象,处于带病运作状态,不能发挥正常灌溉作用,还有安全隐患,应当进行修理除险加固,但是现在国家政策对水利建设的重点放在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上,对其他小库塘暂时无项目及资金支持,只能通过发动群众进行除险加固,避免灾害发生。第77号普文秀代表提出的《关于朵祜公路道胜营至勤劳河口段给予加宽的建议》。该路段沿毗雌河及小河口河走向,村庄密集,车流量较大,很有加宽必要,但由于该路段右侧为毗雌河及小河口河,左侧是栗树营北干渠及后海水库引水沟,地形、地物对路基加宽有极大限制,在无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无法实施。第252号刘秀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范围成立项目办公室的建议》。项目工作涉及全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工作,争取项目并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专业系统项目单位根据职能适时向上级对口单位、部门对接和联系,同时项目的推进需要全县各部门、乡镇、村等各级密切配合。各乡镇、部门单独成立项目办公室无法有效完成上述任务。在下步工作中,负责项目工作的县发改局将会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争取项目的帮助指导。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县人民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于328日召开了由副县长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承办单位,明确了办理要求和督办副县长,并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具体做好交办督办工作,切实抓好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工作。县政府督查室为保证交办的准确性,于交办会前对建议进行了预交办,并及时对承办单位退回的建议进行重新交办;交办会后,督促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好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接到承办建议后,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股室专门抓,安排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逐件研究分析,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办理工作量较大的单位召开了交办会,将办理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承办股室和工作人员,确保了建议办理件件有人抓落实。

(二)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要求。为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及时下发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36号)文件,从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强化办理工作督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站在讲政治、办实事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办理,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对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尽快办理;对涉及面广、矛盾较多、条件尚不成熟的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超出权限或政策限制等原因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解释清楚国家的相关政策,取得理解,为承办单位规范有序推进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三)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协调配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做到与代表见面沟通、当面征求办理意见,变“文来文往闭门办理”为“人来人往开门纳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和推进建议办理工作。针对有的建议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实际,主办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加快办理进度;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坚持“责任不推、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尽己所能,全力支持,形成办理合力,增强了办理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办理成效。坚持人大代表建议跟踪办理工作制度,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列为县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事项,对建议办理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加强指导,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做到条件成熟的尽快办理、尽快落实,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自交办会召开以来,开展实地督查1次,电话催办和督办5次,县政府督查室共编发建议办理情况《督查通报》2期,推进了办理工作,提高了办理成效;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文件,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规范格式重新进行答复,进一步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县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办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式单一,面商开展不到位,办理缓慢,存在前松后紧现象。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办结分类不准确,复文格式不统一,文件中出现错字别字,答复简单、笼统,缺乏说服力。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工作拖拉,没有严格按照弥政办发〔201736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影响了整个办理进度。四是一些代表所提建议标题笼统、内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给交办工作增加难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改进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交办、回访、座谈、意见反馈等制度建设,加大对办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分享到: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