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审查情况的报告
(提交2021年2月9日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大会主席团:
我受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情况。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行权,立足县情和工作实际,积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2月8日17时,各代表团没有提出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3件。
19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其中:农林水方面61件,道路交通方面42件,社会保障方面26件,教科文卫方面21件,自然资源方面11件,生态环保方面7件,其他方面25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大会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注重反映基层实际情况,表达人民群众意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问题。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小河淌水·幸福弥渡”将产生积极作用。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对代表提出的19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各承办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保证办复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解决率,着力解决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未解决的代表建议,各承办部门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跟踪办理,及时销账。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完毕后,县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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