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6日决定:
杨镇 为弥渡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上一篇: 关于陈贵兵、王菲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马志翔同志为弥渡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