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永章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29日决定:
周茂武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免去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庭长职务;
欧俊萍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董文新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凤平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 霞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庭长职务;
刘兴凤 任弥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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