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08:3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弥渡县建立“一平台三机制”接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五)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
(六)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弥渡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林业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十)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其他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欧阳学礼;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刘国中;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人民政府领导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领导1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1名同志;县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预算股股长,县审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财经股股长,县教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教育股股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县林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请弥城、新街、密祉、德苴、牛街五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三)邀请人员:邀请县委组织部1名领导参会。
五、其他事项
(一)请需要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燕燕联系。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08:30准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参会,规范着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2名记者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四)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7月30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会议材料75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传电子政务网邹荣梅邮箱。
(五)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