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对标对表攻难点、补短板,严格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六年来,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弥渡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在肯定成绩,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需要不断提升完善。村道路、机耕路油路里程较少,路基狭窄,自然村间,特别是不同行政村自然村间断头路突出,连通的也多为土路,有待硬化提升。安全饮水方面,尽管县上围绕城乡一体化,从水源点建设,管网布局作了统筹考虑,但受供水量制约,仍有一部分村庄季节性缺水突出,要依靠工程提水解决。部分自然村未通动力电,4G信号弱,学校、村级卫生室附属设施有待完善等。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乏。这几年聚焦脱贫攻坚,各级各部门千方百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足整合县上可用资金,用尽社会筹资渠道,县上出台一系列建设配套补助政策到村到户。很多基础设施尽管主体工程己完工,但很多附属设施需配套完善,项目资金待兑付。
三是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规范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由于扶贫项目都没有管理费,项目点多面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实施缓慢,有少数项目调整变更大,项目实施未按程序报批。
四是部门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工程管护机制不健全。很多项目实施需经几个部门上报审批,需要部门间的通力合作才行,但在实施监管中存在遇到问题相互推责的现象。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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