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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5875   【字体:

20197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关于全县扶贫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我县的扶贫产业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完善,乡镇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部门领导落实服务责任“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完善了县乡村组织领导体系。产业扶贫项目覆盖了90%以上的建档立卡户贫困户,贫困村农业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扶贫产业成效明显。同时我县在落实扶贫产业工作中还存在主导产业不够突出;贫困户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产业发展没有形成互动互补产业集群,产业产品产业链短,发展后劲不足;金融扶贫资金发挥效益程度不强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对我县扶贫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下一步的扶贫产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绿色生态优质环保为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长短结合,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脱贫增收支柱产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其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项目、产业、资金、市场分散和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一、效益不高的问题。

二、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在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要加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感恩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既要让参与扶贫产业的贫困群众在物质上脱贫,也要让他们在精神上脱贫,尤其是引导他们理解实践“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的深刻含义。对于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而言,既要帮助他们从参与各类扶贫产业中得到物质上的收益,也要不断帮助他们提升长期参与扶贫产业发展的愿望、干劲和技能。同时要做好产业培育的技术培训指导,引导群众自发管理好产业。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支持和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抓住北大、上海挂钩帮扶我县的机遇,紧扣城市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用活“小河淌水·弥渡云打通网络销售平台,在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互相帮扶、科技引领扶贫和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上下功夫,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贫困地区产品融入全国大市场。

三、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围绕增收目标,发挥自然资源优势,挖掘文化资源优势,优化配置扶贫产业,将弥渡特有的“小河淌水”的故乡、中国花灯艺术之乡、农耕文化赋予于特色产业中,树立弥渡特色产品地域形象、品牌形象。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争取各类扶贫项目,统筹各类有效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电力质量不高、信息化落后等突出问题,打通制约产业发展的交通运输、信息不灵瓶颈。将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结合起来,对有规模有产业基础的地方,科学合理地构建农产品初级销售市场,解决群众卖买难等系列问题。

五、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为群众长远发展、持续发展打好产业基础,让群众脱贫之后不再返贫。

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科学的扶贫考核激励措施,制定更具操作力、具体化的考核措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履职尽责的激励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扶贫队伍和技术人员待遇,打造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人才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3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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