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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5091   【字体:

20197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730日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既敢于揭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大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审计工作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对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县人民政府应引起重视,并在下步审计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审计、财会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财会队伍建设工作,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基础好、吃苦耐劳的优秀人员选拔到审计、财会队伍中来;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中,适当增加财会专业人员,逐步充实财会人员队伍。资金规模大的单位要配齐配强财务人员,力求做到专职专用;资金规模小的单位,要探索财会工作委托代理制,解决好无专职财会人员问题。逐步增加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营造良好的财会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二要加大领导干部、财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财会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侧重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制度方面的培训。财会人员侧重于财经管理制度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结合新、旧会计核算制度衔接和新软件的应用,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实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重点在具体操作的技能上下功夫。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统一、规范财会业务处理,确保财会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通报县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规范国有资产登记、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改革,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用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成果,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尽可能把自然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四要探索创新审计方式,转变政府审计职能。整合社会审计力量,加强第三方审计工作,审计部门重点做好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促,逐步从具体的审计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努力实现预算执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全覆盖。以揭示问题为主线,重点做好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及财政资金分配、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审计。加大脱贫攻坚、社保、医保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关注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使用效果;严肃查处账外资金、骗取、套取资金,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等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五要加大审计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要加大工程领域、审批权限大、资金使用多等易发生腐败问题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规范财务管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大基层单位的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微腐败侵害党的肌体。通过审计发现的线索,做好延伸审计调查,揭露更深层次的原因,从源头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震慑违法犯罪。

六要切实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应引起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在一定范围内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并逐一认真整改落实。尤其要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障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好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节日慰问和文体活动支出;加强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管理、规范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通过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并在3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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