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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次数:5011   【字体: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

审 议 意 见


(2018年7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既敢于揭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大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审计工作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并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县审计局局长曹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弥渡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通过对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发现有少数乡镇、部门存在固定资产、往来款项、会计核算、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工程超计划投资等现象突出;仍存在违规发放钱物、项目资金把关不严、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预算部门财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财会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财会队伍建设工作,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基础好、吃苦耐劳的优秀人员选派到财会队伍中来。加大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制度及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力度,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升业务素质;适时通报县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财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县人民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要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全县的实际,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规范国有资产登记、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改革,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充分利用好全县的自然资源,尽快把自然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三)要转变政府审计职能,整合社会审计力量,努力实现预算执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以揭示问题为主线,重点做好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及财政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加大脱贫攻坚、社保、医保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关注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使用效果;严肃查处帐外资金、骗取、套取资金、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等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第三方审计工作,重点做好第三方审计的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逐步从具体的审计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四)要切实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检查整改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应引起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并逐一认真整改落实。尤其要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障预算执行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好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节日慰问和文体活动支出;加强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管理、规范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3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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