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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6217   【字体:

(2018年5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晓丽所作的关于全县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我县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政策,按照“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保障措施具体化、保障金发放专业化”的要求,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实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低保政策宣传深入不够,认识不够到位;以低保对象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尚未形成合力,难以满足救助需求; 农村低保对象经济来源有限,返贫现象突出; 低保登记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 低保工作力量不足,信息技术培训有待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民心

        工程”、“德政工程”。如何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仅要从思

        想上高度重视,更要从制度上、机制上,从实际工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低保政策的宣传,使低保动态管理的政策、审批程序等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二是要加大勤劳致富典型人物事例的宣传报道,牢固树立勤劳致富为荣的思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整合资源,建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党政领导、民政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多元化社会救助体制,充分发挥政策、资源效应,形成保障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要加快建立以低保对象为基础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资源和项目整合机制,形成标准适度、政策配套,覆盖广、多层次、社会化、长效性的社会救助机制,不断满足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需求。

        (三)强化素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社会救助协理员身处基层一线,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工作任务重,业务量大,而且都是兼职,因此,要加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充实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要对社会救助协理员加大政策、法规和信息化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

        (四)加强监督,助推工作落实。一是要建立低保动态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贫困对象“进退有序,分类施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建立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和监督纠错机制,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格遵守低保动态管理备案制,建立工作约束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执纪问责;四是要关注低保对象清理整顿清退出列人员的生活,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给予救助;五是落实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机衔接、双向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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