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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8949   【字体:

今年,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16周年,同时,也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根据《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201962日至17日,调查组历时半个月,深入8个乡镇、部分村组,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61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调研会议,专题听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情况汇报,并与参会的县交运、住建、农业、应急、城管、公路、路政、运政等部门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意见交流。7月5日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别到祥临路苴力弥渡二中段、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县汽车客运站、县农机站实地查看。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陈文红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参加执法检查的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总体评价

在专题调查中,调查组针对各级干部和县乡人大代表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问卷调查》79份,经梳理汇总,两个主要设定问题的测评结果为:一是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吗?其中:不了解2,占3%;了解65,占82%;非常了解12,占15%。二是您对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满意吗?其中:非常满意22,占28%;满意55,占70%;不满意2,占2%。从测评结果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和非常了解的占比达97%,说明绝大多数参评人员对法律的宣传成效是认可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比达98%,说明绝大多数干部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是肯定的。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夯实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增强科技管控能力、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路面管控,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全面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的管理和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交通事故其它3项指数增幅减缓,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得到了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全县道路交通网络得到了极大改善,有力的推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县道路等级总体不高,急弯、陡坡、临崖等制约安全通行的路段仍然大量存在;乡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山区道路路况差;部分通村组道路未硬化,雨天出行较为不便;部分路段安防工程设施与实际需要不匹配;部分险口险段未设置标识标牌等等。如:城西加油站到苴力段无路灯安装,夜间行车视线差苴力先锋、红岩清水公路由于投入不足,安防工程实施不到位果河路新街段新街中学与新胜村委会东西向平交路口,上学、放学期间人流量较大,未安装红绿灯(或爆闪灯)。以上点位因硬件建设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二)保障力度不够。受县级财力的制约,部分在建道路(如苴密路改造提升工程)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上马工程处于建建停停、停停建建的状态,项目建设缓慢;乡镇缺少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乡村道路管养经费捉襟见肘,部分乡镇管养经费至今未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投入不够,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科技管控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还有待加强,特别是科技设备维护经费严重不足,无法保障设备时时在线,制约了设备充分发挥作用。随着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长,交通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与繁重的管控任务相比,管理力量相对较为薄弱,存在警力不足、警力分布不平衡(城镇多、农村少,坝区多、山区少)、执法执勤用车少、队伍长期疲劳作战等问题;乡镇无专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护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量弱、专业性不强。

(三)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淡薄。虽然经多年的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但是,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仍然淡薄,文明交通意识不强,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创伤。如:山区路段超载超限、农用车载客、低速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瓶车等)和微耕机上路、祥临公路逆行、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进城就业务工人员早晚上下班高峰期违法违章驾乘摩托车、收割季节在公路沿线晒粮打粮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管理服务不到位。对乡村道路和部分国省道的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老214国道和部分县乡道路年久失修。密祉路改造提升工程正在实施,绕行勤劳、兴隆线道路等级低、线路长、弯多坡陡,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对低速电动自行车和驾乘人员的管理不到位。祥临路沿线违法开口严重,安全隐患较大。部分路段、路口(交警大队门口、大庄路口)红绿灯、减速带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对超限超载和道路砂石泼洒执法“宽、松、软”。九顶山连接线与果河路交汇处平交路口较多、绿化带植物过高,驾驶员分辨困难且容易遮挡视线。因管理缺失,部分交通安全劝导站形同虚设,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乡镇(如密祉)尚未开通乡村客运班线,群众出行较为不便。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面包车违法载客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五)部门联动有差距。从法律层面看,《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规范的是“车、路、人”三者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主体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路政、运政、农业农村、住建、应急管理等多个横向纵向的职能部门。实践中,“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主管责任强调得多,但在对一些特定对象的监管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难以形成。比如: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对超载超限的专项整治、对县域内砂石料的专营专运、对农用拖拉机上路的管理等,往往涉及市场准入、立法缺位、监管主体多元等诸多现实问题,部门联动作用难以发挥。

(六)县城停车难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县城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四纵三横的交通网络格局初步形成,城区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出行日趋便利。但与此同时,全县的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员数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截止目前,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达到99842辆、电动自行车达到14000余辆,机动车驾驶员数达92551人。从广大的山区到坝区农村,从乡集镇到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日愈凸显。弥城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共建设启用停车泊位1079个(含公共停车场),暂无大型综合立体停车场,现有停车泊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每逢重大节假日,更是车满为患,一位难求,群众苦不堪言

三、意见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调动各级各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机制融合,充分发挥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严格考核机制,细化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委会的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将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乡镇各机关站所的交通管理工作职责,推动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认真总结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两站两员”工作成效,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劝导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路长制”,明确“路长”工作职责任务,让“路长”在道路巡查、监管、危险路段排查、维护等环节充分发挥作用,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探索村民小组“五员一体”(即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交通安全劝导员、车管业务代办员、保险代办员)交通安全协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积极破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警力不足、覆盖面小、管控不到位等难题,努力打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路相通”“心相连”,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专业管理力量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强化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公安交通警察的整体综合素质,积极开展警力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基层执法一线力量,增强应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执法装备、执法经费、执法车辆等困扰交通安全执法根性问题,保障交通安全执法顺利开展;加强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方式、新科技的推广应用,把警力从繁重的监管任务中解脱出来,有针对性的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全面提升事故预防效率。

(四)强化路面交通违法监管,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是科学调整勤务,实行路面执勤警力最大化,增强路面管控力度;二是积极发挥科技管控设备的作用,实现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全天候监控,不断织密监管网络;三是严格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处重罚,特别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报县纪委监委给予相关处分,进一步增强违法成本,不断提高执法震慑力;四是积极维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从严从重打击暴力抗法、妨碍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积极净化执法环境。

(五)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不断完善安全通行条件。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道路升级改造和维护保养,积极改善道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二是统筹规划、超前布局,切实把县城停车泊位建设纳入县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招商引资等方法手段,及时启动县城综合立体停车场的建设,想方设法破解县城停车难的困局;三是结合“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五小工程”建设,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2020年全面完成防护栏、防撞墩(桩)、道口桩、减速带、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四是加大科技管控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的投入,在强化对现有设备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新建一批科技管控设施,提高科技管控覆盖面。

(六)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整体执法合力。要以此次县乡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省、州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县乡实际,进一步深化县乡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纵向横向关系,科学合理整合配置条块执法资源,组建全新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着力解决交通执法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条块分割”“见利争着管、有责大家让”的奇怪乱象,构建起“权责清晰、权威高效、保障有力、执法严格”的综合管理执法体系。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意识。一是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七进”交通安全宣传等平台,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行校园、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二是加快新媒体的推广应用,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在整合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借助“大喇叭”工程,由各乡镇积极在广大农村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持续不断在全县广大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四是丰富宣传内容,把典型违法案例、事故案例列入宣传内容,制作群众易于接受的音频、视频资料,在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的同时,不断提高宣传的效果,让群众更好的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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