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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02-11    浏览次数:3875   【字体:

—— 2017年2月11日在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弥渡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杨永章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审判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发展有新作为

        四年来,我们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己任,能动履行司法职能,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共受理案件6126件,结案589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553件,审结3430件;受理执行案件2573件,执结2463件。新收案件由2013年的1586件上升至2016年的1801件,增幅达13.56%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四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9件,惩处犯罪分子68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87.14万元。2016年受理刑事案件144件237人,审结124件190人。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124件237人,提高公众安全感。二是依法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224294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严厉打击赌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47112人,有力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平安弥渡建设。四是保持司法反腐高压态势,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案件2439人,助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适用缓刑266人,免予刑事处罚12人,5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树立正确社会导向,强化审判阶段强制措施的使用,彰显司法权威。在审判环节依法决定逮捕31人,判处实刑31人。六是坚持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原则,调解结案70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24万余元。七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缓刑帮教等工作,做好审判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衔接。对因缓刑期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8人。

        (二)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883件,涉案诉讼标的1.9亿元2016年受理996件,审结896件。

        一是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审结离婚、继承析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婚姻家庭类案件1162件,维护公序良俗;审结财产权属、民事侵权等案件690件,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0件,促进劳资和谐。二是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理各类买卖、承揽、租赁、建筑工程等合同案件402件,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等案件415件,结案标的7388.97万元,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三是注重服务“三农”,审理涉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等案件104件。四是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上的优势,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四年来调解案件1591件,调撤率63.38%五是围绕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应对审判热难点问题,稳妥审理了购房户与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之争、60户农户诉化肥经销商、新街镇木材加工厂临时用地合同纠纷等一批群体性民事纠纷案件,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六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调对接乡镇的业务庭积极参与乡镇综治例会,协助党委政府对案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6年,成立棚户区改造诉调对接联系点和建宁社区法官工作室,有效整合社区干部、群众、人民调解员和法院的多元调解合力,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供司法服务。四年来审结行政案件10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8件。2016年受理行政案件7件,审结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

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审查职能,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当事人对抗情绪,坚决支持依法行政,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力度,118件行政非诉案件中涉及违法占地清理的111件均裁定准予执行,有效促进违法占地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主动参与行政机关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举办专题座谈会和邀请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活动,提升行政机关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权益兑现。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权益为目标,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执行工作的氛围。四年来受理执行案件2573件,执结2463件,执结率95.72%,兑现执行标的3823.63万元。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649件,执结539件,兑现执行标的1636.44万元。

一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推进执行公开,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率,落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加速破解执行难,捍卫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二是先后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维护金融安全专项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反规避执行等多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三是广泛开展“总对总”查询,缩短执行办案周期。通过与高院连线借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的查询中心,开展“总对总”查询,在全省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根据反馈情况及时赶赴执行地采取冻结、扣划存款等相应的执行措施359次。四是加大对失信“老赖”的信用威慑和惩戒力度,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送“老赖”,在征信平台录入151个失信黑名单,使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飞机高铁等方面均受到惩戒限制,并在弥渡法院门户网公开曝光。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强制执行278件,查封车辆41辆拍卖25辆,查封挖掘机2台拍卖2台,查封房产13套,司法拘留46人(次)。五是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重视协调公安、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有效促进案件执行。就重大案件的执行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检察院等有关方面派员参加,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在县政法委和乡镇、村组两级组织的支持协调下,妥善执结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骨头案”。

        二、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审判业绩有新突破

四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一)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一律接收诉状,经审查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8%以上。

        (二)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20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16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49件,占全院收案的80.86%

        (三)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审判团队9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16年汇编的《大理州法院2015年优秀裁判文书》我院有5篇入选,是全州入选最多的基层人民法院。

        (四)注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基础,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良性互动格局。建成6个科技法庭,已具备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直播点播条件。对诉讼立案大厅、院机关3间调解(接待)室、派出法庭各1间调解(接待)室重要场所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先后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视频提讯和接访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建成并运用数字法院系统,实现法院日常办公、办案数字化。

        三、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服务民生,满足司法需求有新成效

四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着力深化便民措施。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建设,为当事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整合诉讼引导、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庭审公开等功能,为公众提供网络线上司法服务。多年来坚持每周一“院长接待日”和院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加强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信访事件重点排查化解制度,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性和有效性。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57.81万元,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对 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76.48万元。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的便民工作体系。不仅到田间地头为乡村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到玉溪、景洪等外地巡回审理赡养、离婚等案件,四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770件。2016年成立旅游法庭,采取电话接听、主动上门、巡回审理、就地立案、就地办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化解旅游纠纷。

        (二)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到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开展庭审观摩、参与执行、座谈讨论等活动,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每年均邀请上百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0.24%,人民陪审员工作在2015年全州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互联网上公开,2015年以来新收案件均可在网上查询进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629件。搭建官网、官微、官博公开新平台,全方位、立体地提升法院透明度,多维度、多形式地传播司法正能量。四年来各级媒体刊播我院法制新闻、专题片共1025条(部),州级以上媒体采用443条(部)。

        (三)着力强化以案普法。坚持阳光司法工程制度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通过现场提问、答疑解惑、以案说法、宣传法制,让群众能更好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应邀分别为村组干部、基层妇联干部、私营企业主、社区群众和在校学生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讲教育活动。策划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力媒体,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道德与法”微故事分享、“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宣讲法律知识,拓展司法服务。选派人员参加县委宣讲团,到乡镇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播法治理念。购买“法在身边”普法漫画系列书籍赠送给辖区8个乡镇中心完小,将法律意识传递到孩子们心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法院荣获大理州“六五”普法优秀集体。

        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从严治院,队伍素质能力有新提升

        四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抓手,围绕“抓队伍、严管理、促审判”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树立新风正气、锤炼司法操守。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县法院党总支2016年荣获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三是开展“微党课”竞赛、“闻道讲堂”、“司法为民故事会”和演讲比赛,用身边人、典型事,强化干警政治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四是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宪法日宣誓、向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引领思想,砥砺信念。

        (二)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坚持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健全专业培训、重点培训、岗位练兵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强化岗位培训练兵。通过信息化应用分层级分类别培训、书记员技能比赛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专业培训和练兵活动。二是通过工作研讨、庭审观摩、文书评查,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说理等能力。同时不断探索学习方式,干警凡外出培训回院必须登台讲课,促进学习借鉴,提高培训效果。三是持续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司法警察警务能手”评比和季度审判之星、执行之星、服务之星等“特色之星”评比,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四是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四年来有7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三)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切实防止作风问题反弹。二是扎实推进“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将专项整治活动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动力源泉。三是坚持高频度开展审务督察,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人员不定期的开展审判作风、纪律作风督察活动。四是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重点,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积极联系云南白药清逸堂实业有限公司捐赠爱心资金10万元和协调团州委爱心资金10万元,为扶贫挂钩点德苴乡多依村委多依树村完成提水、引水入户工程,解决了102户农户的饮水用水问题。四年来,先后组织干警捐款5万余元,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17.66万余元支持挂钩村委会扶贫工作。

        (四)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廉政集体约谈、个别约谈,上廉政专题党课等活动,强化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对“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加强管理,以上率下,形成党组书记亲力亲为不甩手,班子成员分兵把守不缩手的工作局面。三是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问责追责等制度,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的作用,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筑牢廉政“监督线”,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制度化建设,通过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廉政专题教育和廉政党课、每半年一次自查自纠、每年一个季度的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现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正面典型引领,逢会必讲廉,常念“紧箍咒”,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县法院全体干警面对压力,负重奋进;面对矛盾,精诚团结;面对困难,顽强拼搏;先后有37个集体和63人(次)分别获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县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弥渡县人民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面临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在审执工作观念、审执工作机制和审执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户籍地与住所地分离现象剧增,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凸显;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履行能力不足成为执行难新成因,导致实际执行到位率不高,执行难仍未找到突破性的解决路径。三是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信息化建设滞后、司法职业保障等问题仍是制约法院发展的客观因素。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将勇于面对,攻坚克难,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围绕县委政府发展新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的法治需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案件,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理模式,积极培育环保法律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脱贫攻坚人人有责,抓实挂钩帮扶脱贫攻坚工作,齐心协力助力决胜脱贫攻坚。

        二、围绕执法办案新任务,坚持公正司法不偏离。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调度推进,确保良好的办案效果。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经济新常态下各类民商事案件。贯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不断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新机制。下大力气破解执行难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增强法律权威。

        三、围绕“争创一流”新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按照我省司法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审判团队配置、人财物省管等各项工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探索建立常态化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化解纠纷方式的衔接,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依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四、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司法政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和法官工作平台,加速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网上办案,促进审判流程网络化,实现档案数字化,更加方便法官办案和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尤其是庭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增加司法工作透明度。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强化民生司法保护,切实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审判执行好各类涉民生案件,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围绕队伍建设新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不松劲。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领导班子建设,以一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法院队伍,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懈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警钟长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评比,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发展要求、新的目标任务,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创造新的审判业绩,为实现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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