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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专题听取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8363   【字体:



        根据《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4月2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平主持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石奇波所作的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鲁朝政所作的调查报告,与会人员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弥渡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7月从公安机关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来,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县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这个中心,加强领导,建立机制、相互配合,凝心聚力、规范程序,依法监管、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弥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弥渡近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整体上是令人满意的,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不到位,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尚未形成,成员单位之间衔接机制不够健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仍是弱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的功能作用的发挥上还是薄弱环节。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目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较少,很难承担起标准高、要求严的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要求,加强和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充分运用并创新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内涵、意义和相关规定,消除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偏见与误解,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与社区矫正执法任务相匹配的人员补充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需要,配齐配强矫正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引进具有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知识人才,并切实提高其工作待遇,确保队伍稳定;三是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组织并不断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四是建立健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在法律知识、矫正监管、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和开展矫正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六是加强对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支作风好、业务精、能力强的社区矫正队伍。

        (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矫正监管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司法、刑罚执法、治安管理、法律监督等诸多层面。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单位,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协调、组织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方案及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

        (四)创新矫治方式,注重矫正效果。对于矫正对象,不能一味强调“管”、“训”、“罚”,也不宜过度拔高“思想教育”的作用,而应该大胆创新矫治方式。要在一定程度上从生活、就业等方面对他们给予关注,使他们感受社会温暖,让他们重新确立正确的人生方向,从心灵深处真正改邪归正,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同时,要加大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争取早日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培训和就业一条龙,丰富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基地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出 席: 舒 平 马联生 奎凤美 李开运 陈 永

        列 席: 刘国中 陈文红 白金龙 范兆金 鲁朝政 禹晓路 张庆云 周丽娟 李丽云 张燕燕 石奇波 何建忠 冉从文 李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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