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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
作者: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3-09    浏览次数:3750   【字体:

38上午,弥渡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我县督导各项准备工作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辉传达35弥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和36弥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就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和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强烈政治责任感,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位推进。坚持从严惩处方针,不断加大涉黑涉恶犯罪惩治力度,在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中努力展现检察新作为。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并重,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在边打、边治、边建上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高打击质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辉就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工作主动性上再加强,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的各项工作准备。要做好统筹协调,细化完善“1.15”专案出庭公诉工作方案,确保出庭公诉工作顺利进行。要以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在办案质量上再提升,工作效率上再提高。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依法审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三是在法律监督上再强化,深挖细查上再加强;四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五是坚持科学规范,做好工作台账,做到分类精准,内容详实。六要认真落实各级督导要求,在抓实整改工作上再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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