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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人大:“三个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6493   【字体: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用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形式解决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积极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18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8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工作报告、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等重要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行权,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5项重大事项依法审议、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其中任职46人次、免职15人次,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

坚持人民至上,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

组织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2次,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各民族的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职行权,民主选举表决人事事项,审议政府、人大常委会、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审查财政报告、计划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蓝图,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审议、表决相关事项,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31人次,参与执法检查、调研、视察63人次,选派县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听证会、研讨会、工作监督等工作16场次21人次,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三联系”机制,持续发挥基层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密祉永和立法联系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的功能作用,拓宽民主表达渠道。综合运用规范交办、听取报告、重点督办、清单管理、代表视察、上下联动、持续跟踪等机制,推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334件建议得到有效办理,解决率高达60.48%,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的67件建议、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170件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民主监督,推动人大工作察民情聚民智。

制订完善《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编印《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用制度约束和保障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民主监督程序合规、流程合法、过程依法、结果正确有效。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紧盯教育、卫生、养老等重点领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述职报告2项,形成审议意见13件,开展执法检查1次、工作视察2次、专题调研1次、“三问一评”1次、满意度测评5次,以民主监督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诚向群众学习,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打通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邹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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