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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3017   【字体:

5月9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联生、奎凤美、李开运、陈永,部分县人大代表,先后到沙帽山、扁担山风电场沿线和东山林场,查看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临时救助,观看相关视频,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国才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县人大代表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加强资源保护、确保物种多样、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平安林区”为方针,以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驯养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以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执法力度,拓展宣传渠道,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人大代表建议,在下步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进农村、进餐馆、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让保护爱护野生动物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强化打击惩治,对驯养、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登记、严格监管,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重点打击。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水平。要落实保护管理制度,分析筛选确定我县具有保护价值的物种和群落,适时启动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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