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镇提请,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3月17日决定:
李凌垠 任弥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单文武 免去弥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上一篇:
关于甘志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金文斌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