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志翔提请,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9月28日决定:
沈卫华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期三年);
赵洪路 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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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旭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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