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世伟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29日决定:
朱庆华 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上一篇:
关于鲁师勇同志免职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李枝卫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