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辉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7月30日决定:
李枝卫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强天佑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勇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永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红艳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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