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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4183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有关单位

经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120日(星08:30会期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三问”“一评”);

(二)审议通过主任会议关于同意李科印同志辞去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主任会议关于同意范兆金同志辞去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主任会议关于同意余光明、王强、张明辞去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主任会议关于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报告人;

(七)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八)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将会议议程(草案)提交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决定将建议名单提交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主席台就坐人员建议名单;

(十四)表决人事免职事项;

十五)其他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刘国中同志;县人民政府领导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领导1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县人大农环资委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1名同志;县水务局局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生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新街镇联系人大工作党委委员郭太花同志,牛街乡人大主席团负责人罗朝建同志。请弥城、红岩、新街、密祉、牛街五乡镇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宜

(一)请需要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于2021119下午17:00前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燕燕联系,联系电话8167958

(二)全体参会人员于202112008:30准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参会规范着装,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自行准备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

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2名记者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9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会议75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请传电子政务网邹荣梅邮箱。(联系人及电话:邹荣梅8164816)。

)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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